为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预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我市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预付工作。现公布2025年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付金拨付情况。
附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付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docx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5日